通过募集基金,用于中山市范围内服役的现役军人,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家庭的扶贫、济困、助残等慈善事业和开展关爱慰问、抚恤优待、就业帮扶等促进退役军人事业发展的事项;以及急需援助的重大自然灾害事件、重大疫情或慈善项目。